合同違約

當前位置 /首頁/合同事務/合同違約/列表

旅行社違反合同怎麼處理?

一、旅行社違反合同怎麼處理?

旅行社違反合同怎麼處理?

旅行社違反合同的可以協商要求賠償,或者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處理的,協商無法一致的起訴處理。對於合同糾紛以及相關財產權益糾紛來講,法院管轄可分為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約定管轄,在合同起草時,如條件具備,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直接約定管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民法典》對於違約金的規定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九條 債務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債務人可以請求債權人賠償增加的費用。

在債權人受領遲延期間,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

對於旅行社違反合同的行為,顯然是屬於造成了嚴重侵權行為,消費者應當通過合法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在司法實踐中,還需要基於實際的合同條款來進行處理,當事人也可以將有關證據提交到法院,由法院進行仲裁調解處理。

TAG標籤:違反 合同 旅行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