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作要約生效時間怎麼計算 普法法律網 合同效力 2.1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要約以電話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條規定,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要約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TAG標籤:生效 電話 合同事務 合同效力 計算 要約 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