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發生哪些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7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勞動者發生哪些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TAG標籤:勞動合同 勞動者 用人單位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