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提前解除的條件 普法法律網 合同終止 5.02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合同提前解除的條件是: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TAG標籤:合同 合同終止 合同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