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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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終止後怎麼處理

合同終止後怎麼處理
從定義上來説,合同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關係建立以後,因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使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但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是否就意味着我們可以什麼都不管不做了,不是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也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權利義務的終止,為了防一方當事人因不知道對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權而仍為履行的行為,從而遭受損害,當事人根據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
合同終止會引起以下法律後果:
1.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係消滅;
2.合同雙方產生新的權利義務關係;
3.原合同當事人一方與第三人之間產生權利義務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二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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