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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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行政複議需準備材料

違停行政複議需準備材料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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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行政複議需要準備的材料

一般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商標評審代理委託書(代理機構提供)。

2、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一份,自然人則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提供符合要求的有利的證據材料(代理人指導提供)。

4、商標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商標執法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機關根據法定程序對商標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審查並作出相應決定的活動。

商標法行政複議的特點要包括,提起商標行政複議的時候,當事人肯定是針對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行政行為存在爭議的,而且商標法行政複議當中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是屬於被申請人,複議機關作出複議結果以後仍然不能夠解決問題的話,才能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行政複議本身就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程序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