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期是多長時間 普法法律網 行政複議 9.98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一般為六十日以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 TAG標籤:行政複議 多長時間 行政類 期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