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一、商標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如果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的次數沒有限制。
辦理商標續展手續可以委託知識產權代理機構辦理,也可以自己去商標局辦理。辦理商標續展需要提交商標續展申請書、商標註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續展申請核准後,商標局會下發《商標續展核准證明》。
二、商標使用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根據《商標法》規定:
第三十七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八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三、商標使用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1、依法使用商標,不違背商標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商標,不得隨意對註冊商標進行更改,不得超商品(服務)範圍使用註冊商標。
2、恰當使用商標:這樣使用的目的是防止商標演變成通用名稱,尤其是暗示性的商標和臆造詞作商標,更要注意這一點。
(1)將產品的通用名稱與其商標一起使用。
(2)使用商標通告。
(3)以特別字體使用商標。
(4)以正確的語法使用商標。
3、突出使用商標:意為將商標置於包裝或標識顯着的位置,在當前,很多企業並不重視這方面,把商標設計的很小,放在不起眼的位置,實際上等於形同虛設。
4、當商標註冊成功之後,需要長期的使用商標,商標的信譽建立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在選擇好商標之後,需要堅持使用該商標,儘量經常更換,尤其是當企業商標具有一定影響時,需要堅持使用下去,文字、色彩、圖案都不要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