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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裁決申請執行法院是哪裏?

一、勞動仲裁裁決申請執行法院是哪裏?

勞動仲裁裁決申請執行法院是哪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仲裁裁決做出後,當事人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的起訴期限內沒有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民事案件一審的判決書,如果沒上訴的話是十五天後生效;裁定書是十天。二審是當即生效,刑事案件一審判決書是十天後生效。

二、申請勞動仲裁要提前準備什麼?

1、先了解案情,確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即找到被申請人。現在有些單位讓勞動者簽訂空白合同,一旦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就很難確定用人或用工單位。一般情況下可以通過社保明細、工作牌(證)等來確認被申請人。

2、確定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一般是區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法律規定勞動爭議有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管轄。

3、寫好《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一般格式是申請人的姓名和住址等、被申請人的名稱、社會信用代碼和地址等具體信息。

4、準備證據,可以把《勞動合同》、工資單、社保明細等書面材料準備好,如果有錄音可以刻成光盤等

5、把《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和相關的證據材料交給勞動爭議仲裁委,準備一式三份,交兩份給勞動爭議仲裁委,自己留一份(如果是勞務派遣,需要一式四份)。

6、勞動爭議仲裁委在收到材料後,會在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會通知勞動者。如果受理,會把開庭時間一併通知。

勞動仲裁裁決申請執行時,是由被執行人住所在地的法院管轄。申請勞動仲裁時,首先要了解案情,確定與其建立和勞動關係的單位,然後拿着寫好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和準備好的證據,向管轄地的勞動仲裁局提出申請,仲裁局接到材料後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會通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