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债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债权消灭方式,即债的消灭原因有以下情形:
1、清偿,指债务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2、抵销,指双方互负债务时,相互之间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
3、提存,指债务人无法实现债权时,得向公证处提存债务标的,视为履行完毕,债务消灭。
4、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单方面消灭债务;
5、混同,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债权债务同时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债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