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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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灭失后抵押人需另行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物灭失后抵押人需另行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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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灭失,毁损,抵押权人怎么办

抵押物是怎么灭失、毁损的?责任人是谁?如果是因不可抗力导致抵押物灭失、毁损:没办法,抵押权人只能认倒霉,债权没有保障的,只能和普通债权人一样,向债务人索要欠款了。如果抵押物是抵押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灭失或毁损: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抵押或在债权无法受偿时赔偿损失。如果是第三人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抵押权人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