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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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与抵押及风险的规定是什么?

一、担保与抵押及风险的规定是什么?

担保与抵押及风险的规定是什么?

担保与抵押及风险的规定是需要承担起一定的保证责任,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一年后以你自己的意愿决定贷款的偿还。

二、抵押贷款是否一定要担保人

用房产证的抵押贷款是不需要有担保人。担保法规定,担保可以有保证、质押、抵押等形式,担保人只是其中的一个保证,质押一般适用于动产担保,抵押则适用于不动产担保。您已经用个人产权的房产证抵押了,就不需要担保人保证了。

但是如果您的担保金额不足借款额度,则不足部分可另由担保人保证。

三、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建设新农村,增加贷款种类,保证贷款安全。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抵押贷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时,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财产作保证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办理抵押贷款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第三条 抵押物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抵押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为限;有经营期限的企业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经营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应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四条 抵押人应提供的资料:

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

2、抵押人的资格证明;

3、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证明;

4、抵押物基本状况;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现在对于个人的信用这个方面是非常的关注的,比如说在进行银行贷款这种事项的时候,都需要进行一定的担保,这种担保可能是由财务进行担保或者是通过保证人的担保形式,因此需要承担连带偿还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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