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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债权不可以转让

哪些债权不可以转让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通知债务人即生效);
禁止转让的债权有:(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1、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2、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3、不作为债权,如:竞业禁止约定;4、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单独存在可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如: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六十一条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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