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律师解答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
1、由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机构安排注册房地产的估价师就将要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勘查,实时查看被征收房屋实际状况,并拍摄房屋的照片留档,同时做好实地查勘记录,进行妥善保管。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根据实地评估的房屋并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择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进行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评估的初步结果并进行公示。
4、初步的评估公示期满后,则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的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以及分户评估报告两个;再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的结果。
【法律依据】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
(二)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