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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证据目录怎么填写

劳动仲裁证据目录怎么填写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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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证据

劳动仲裁首先提供《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记录,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必须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比如银行流水、社保缴纳凭证等,另外还需要提供工资和工作时间的证明,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如果有些证据必须用人单位提供,比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名册等等,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