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保证人可以不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况有哪些

保证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超出保证期间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
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可以在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以《担保法》规定为准。
2、担保法规定的免责情况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主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人可以不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况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