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所有权证书怎么补办 普法法律网 海事海商 1.2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律师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遗失的,持证人应当书面叙明理由,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补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当地报纸上公告声明原证书作废。《船舶登记条例》第四十七条 TAG标签:涉外专长 海事海商 船舶 补办 所有权 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