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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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标准是:销售的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人身体产生严重危害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严重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二、销售假药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三、销售假药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犯罪的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2、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3、犯罪的客体要件

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

生产销售假药罪根据我国法律可知,生产的药品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可能贻误诊治的、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等情况都可以进行立案审查。处罚的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当事人需要严格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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