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列表

强迫劳动罪与强迫职工劳动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强迫劳动罪与强迫职工劳动罪的区别有哪些?

强迫劳动罪与强迫职工劳动罪的区别有哪些?

强迫职工劳动罪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强迫劳动罪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 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劳动法》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有关强迫劳动罪与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犯罪事实认定上,必须以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来进行处理,根据其适用类型的不同可以看出,目前常见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其它的方法手段来强迫职工劳动。

TAG标签:职工 强迫 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