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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郊区宅基地买卖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北京郊区宅基地买卖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非北京本市人民想在北京市购买一套房产的话,用天方夜谭来说其实也并不过分。北京市就是地皮的价值也是非常高的。所以现如今很多人把目光瞄向了北京郊区范围内的一些宅基地,如果政府不加以把控的话,那么宅基地将很快被过度开发和使用。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北京郊区宅基地买卖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一、北京郊区宅基地买卖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二、农村宅基地买卖流程

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北京郊区的宅基地在进行买卖的时候是有条件限制的,最主要也是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中,并且转让行为必须征得集体组织的同意等,因此外来人口想要在北京郊区购买宅基地的话也是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