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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中离职手续不办会怎么样?

在规定中离职手续不办会怎么样?

在职业生涯中,有许多人在就业岗位工作时,可能由于工作环境或是自身的原因等问题想要离职,但是在离职时,很多人会选择直接走人,连离职手续都不办就走了,那么,这样的情况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呢?在规定中,离职手续不办会怎么样?我们要对这个问题有所了解,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

一、在规定中离职手续不办会怎么样

离职手续不办会影响今后重新就业、社保等手续。职工不请假、不工作,可以以严重违法单位规章开除,直接张贴开除通知并通知本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辞职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因此,在由于种种原因想要离职时,一定要根据离职流程办好离职手续,以免自己以后的职业生涯受到影响,这同时也是我们信任度的一种测试,做事应该有始有终,既对自己这段工作时间有所交代,也是完成这个工作进行新的工作的开始。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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