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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该怎么办,公司打算变更劳动合同

公司打算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者该怎么办
单位要给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主体怎么办
【法人 分立 合并 变更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起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