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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和质押的举例

抵押和质押的举例
抵押和质押的异同

1、抵押和质押的不同点:(1)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 (2)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3)承担责任方面: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4)债权人对物品处置权方面: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处置。


2、抵押和质押的相同点 : (1)目的相同都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 (2)都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3)都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对该财产的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