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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需要的手续

房产公证需要的手续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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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公证手续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确定公证处的管辖权。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3、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



    4、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5、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产遗嘱是可以进行公证的,但是必须要缴纳相应的费用相关的部门人员才会进行受理,而对于费用的标准就要看标的额度来进行,一般越高那么所要收取的费用就会越多,所以,在公证之前一定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办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