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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就房产过户手续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就房产过户手续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需要就房产过户手续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办理公证:

(一)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三)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四)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

二、房产过户公证的程序有哪些

(一)当事人应事先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当事人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三)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四)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站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需要办理房产公证的房产在进行交易是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房产公证。然而现实生活中,由于普通人对有关房产公证的法律规定并不知道,因为没有对有关房产办理公证,或者不知道该如何办理房产公证,结果让自己陷入房屋产权纠纷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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