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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金2008年之前与之后有什么区别

劳动补偿金2008年之前与之后有什么区别
劳动补偿金2008年之前与之后有什么区别
1、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给相对于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2、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每工作满一年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对于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以三倍的数额为准且最多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