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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首套房退个人所得税

重庆市首套房退个人所得税
重庆市二首房首套房退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规定的?
你好,关于重庆市二首房首套房退个人所得税,在重庆主城区首次按揭的购房者,同时在主城区内缴纳个税的购房产权人,可根据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度,享受财政补贴优惠。受此政策影响,9月中旬开始,重庆楼市成交明显升温;开发商10月份的计划推盘量也大幅上涨。 退税限额高达40%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的规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主城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主城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可成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 具体的补助方式为:从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按揭本息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住房总价的30%。 重庆财政局有关人士介绍,一位首次购房者,如果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500元,年缴个税为1.8万元。按照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规定,他可以获得7200元的补助,但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