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合同给予的补偿吗 普法法律网 法律 8.15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TAG标签:职工 补偿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