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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双方均自自愿离婚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书。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不受时间期限的约束。
2、双方未协商一致,需要诉讼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出于对女方及子女权益的保护,一般来说男方如果起诉离婚,必须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比如孩子为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但是女方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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