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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孩子怎么办理过户登记

一、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孩子怎么办理过户登记?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孩子怎么办理过户登记

1、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是共有财产,父亲或母亲没有权利单方面的决定把房产给未成年孩子,所以赠送给孩子之前需要父母先协商,其中任何一方不同意的,都不可以单方面去办理过户登记,私自把共同财产给了孩子的,也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