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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房产过户女方男方还贷是否可以

夫妻双方在处理离婚事务的时候,首先要声明的一点就是,虽然我国民法典当中对此有规定,但是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之下,肯定是要与本人的意愿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要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法院是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干预的。另外有一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对于离婚协议房产过户女方男方还贷是否可以也存在的疑惑。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女方男方还贷是否可以

一、离婚协议房产过户女方男方还贷是否可以?

可以的,离婚协议经双方签署后,一旦离婚,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如果双方是在自愿的情况之下签订的离婚协议的话,那么当然是可以的。因为对这种分割情况男方是同意的,所以房子过户给女方,但是贷款由男方来还,既然是双方自愿的,法院当然不会进行干预,肯定是要尊重本人的意愿为基础的。只有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并且诉讼至法院,法院才会干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