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赡养律师解答

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

法定程序是:
一、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二、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三、符合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