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律师解答

适用法定继承情形有哪些

法定继承是现实生活中最主要的继承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形:

适用法定继承情形有哪些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和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其放弃继承和受遗赠的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在发生《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中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时,其继承权丧失。遗嘱中指定的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也不得为受遗赠人。

因此,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遗嘱中指定由其继承或受遗赠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