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公司经营/经营管理/列表

低价股权转让原因说明正当理由有哪些?

【为您推荐】平武县律师   沙县律师   永昌县律师   喀什市律师   隆昌县律师   习水县律师   上饶县律师

低价股权转让原因说明正当理由有哪些?

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由于公司经营状况、国家形势政策或者股东个人资金等发生变化,股东可能想要转让股权,甚至在某些情况下需要低价转让股权。那么,低价股权转让原因说明可以有哪些正当理由呢?下面就跟本站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二、哪些情形属于低价股权转让

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低价股权转让原因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通过小编上面的回答,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了低价股权转让原因说明的正当理由有哪些了。低价股权转让的原因可以是因国家政策调整使得生产经营状况受到重大影响、继承或转让股权给上述具备特定身份的人、内部转让,以及其他合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