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2018 普法法律网 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从2017年12月1日起,嘉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6.5元。最低工资包含每月21.7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8小时。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TAG标签:最低工资 工资福利 嘉兴 劳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