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假期规定多少 普法法律网 劳动争议律师解答 7.45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TAG标签:劳动争议 假期 劳动纠纷 怀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