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可以。
律師解析:法院可以
強制執行的,夫妻
離婚唯一的房產,如果房屋標準明顯高於當地人均標準的,可以採用置換等方式強制執行一部分。
法院可依法強制拍賣擁有的
商品房,提留必要的生活費及房屋租賃費用給欠款人,其餘的拍賣款依法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
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