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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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盜竊罪量刑標準是多少?

山東省盜竊罪量刑標準是多少?

一、山東省盜竊罪量刑標準是多少?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兩千至三千元爲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六萬元至十萬元爲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爲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山東省進階人民法院、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省公安廳聯合下發《關於確定盜竊罪執行具體數額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盜竊罪執行具體數額新標準,即認定盜竊罪“數額較大”的標準爲“2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的標準爲“6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爲“40萬元以上”。

二、哪些情況下盜竊犯罪從輕處罰?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行爲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必要時,由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1、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2、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諒解的;

4、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以不認爲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

三、哪些犯罪行爲也可以認定盜竊罪?

1、《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2、《刑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一款規定:盜竊 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 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3、《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郵政工作人員犯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而竊取財物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4、《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條規定:以牟利爲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複製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複製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綜上所述,盜竊罪的立案標準及量刑標準主要根據盜竊金額而定,我國各省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不同,山東省規定立案量刑起點是兩千元,達到這個標準後,公安機關應當立案。以後法院量刑主要根據盜竊犯罪金額,超過兩千元刑期增加一個月。對盜竊罪的處罰最高可以是無期徒刑。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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