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50年和70年的區別 普法法律網 房屋買賣 3.1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房產50年和70年的區別就在於,產權50年的立項是辦公,產權70年的立項是住宅,兩個立項最大的不同是50年的辦公用房貸款額度低,利息高,購買和出售時稅費高,70年住宅用房貸款額度高,利息可以享受優惠利率,交易時可以享受國家優惠稅費政策。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三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爲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TAG標籤:房屋買賣 房產糾紛 房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