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戶買方用拿離婚證嗎 普法法律網 房屋買賣 2.6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需要,買方需要提供的資料1、身份證(夫妻雙方)、暫住證(外地人口);2、戶口本(夫妻雙方);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喪偶證明、單身證明);4、收入證明或償債能力證明(單位出示);5、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單位出示);6、學歷證明(大專以上提供);7、申請人的貸款銀行活期存摺。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TAG標籤:過戶 離婚證 房產 買方 房產糾紛 房屋買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