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物權的設定是怎麼規定的 普法法律網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6.6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法律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就是說,設立、變更或消滅不動產物權,原則上都要登記,不登記不承認其物權,也不承認物權的任何變動。【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TAG標籤:物權 設定 房產糾紛 不動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