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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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費標準浙江2021年的規定是多少?

高溫費標準浙江2021年的規定是多少?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工人的工資也在不斷調整,作爲一項重要福利,高溫費的發放標準也得符合當前的物價水平。浙江省快遞行業發達,從事戶外快遞工作的工人,可以在夏天拿到高溫費。那麼,高溫費標準浙江2018年的規定是多少?下面小編根據當地政策和大家講一講。

一、高溫費標準浙江的規定是多少?

據省人力社保廳等有關部門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今年的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爲4個月(6月、7月、8月、9月)。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

二、浙江省內企業不發高溫費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此外,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和《浙江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管轄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也可以透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三、企業在高溫天氣要注意哪些事項?

根據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綜上所述,根據浙江省最新檔案精神,高溫費標準浙江分爲三個檔次,最高的一檔是每月225元,最低爲145元。同大部分省份一樣,浙江省高溫費的發放週期也是6月到9月。雖然叫高溫費,但是在室內非高溫環境工作的工人,也可以拿到少量的補貼,這裏體現的是勞動法中的平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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