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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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工傷認定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在工作中很有可能出現不可控的意外,一旦在工作中出現意外後必須馬上做工傷認定,在工傷認定的結果出來後就可以以此爲證據向工作單位進行索賠,但是工傷認定不一定完全會判處屬於工傷,那麼勞動者對於工傷認定有異議的可以進行勞動訴訟,那麼工傷認定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工傷認定的訴訟時效我們一般認爲是一個人進行申請訴訟,具體內容下面就由本站小編來爲解答。

當事人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六個月內(注;行政訴訟法修改之前爲90日內)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的,複議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耽誤法定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的十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由人民法院決定。

工傷認定的介紹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

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爲是工傷或者不認可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說明。《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爲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覈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工傷認定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工傷認定的訴訟期限是1個月,在1個月內如果對於工傷認定的結果有異議的話可以提出複議訴訟,在6個月內可以提出行政訴訟,在訴訟判處認定有誤後可以進行重新鑑定,沒有錯誤的就保持原來的工傷認定結果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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