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勞動合同 2.8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勞動者具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2、協商一致後解除勞動合同;3、勞動者患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以及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解除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單方 勞動糾紛 期限 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