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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公司罰款法則怎麼規定的

一、勞動合同法公司罰款法則怎麼規定的?

勞動合同法公司罰款法則怎麼規定的

用人單位沒有對勞動者罰款的權利。

單位是不得隨意剋扣員工的工資,需要嚴格遵守勞動合同法公司罰款法則,所以單位對員工的處罰只能列入獎勵性待遇中,或者給予公司內部的行政處罰項目。如果員工給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是可以扣工資的,但是每月不得超過工資的80%。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二、上班遲到要扣工資嗎?

用人單位不能對勞動者進行罰款,但用人單位可以透過規章制度等合法手段進行獎勤罰懶,這也是人力資源管理的一種必要手段。但用人單位要慎用此項獎懲制度,並且要注意:

一是規章制度要內容合法、程序合法,比如用人單位制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要經職工討論,要公示或者告知職工;

二是內容應具有合理性,明顯缺乏合理性的獎懲制度也會影響其合法性;

三是不能違背其他法律法規,比如不能違背最低工資的有關規定,不得實施歧視。

同時,員工在遭到公司的“樂捐”等違法處罰時,應勇敢站出來,積極維護自身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此外,勞動者還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面對沒有法律依據的處罰,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勞動者付出了勞動,用人單位就得按照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報酬來按月發放,但是有些用人單位卻違規地隨意剋扣勞動者的工資,這時作爲勞動者,自己的利益被侵害,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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