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期滿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用人單位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法律行爲。一般在勞動合同到期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但是這是需要用人單位滿足一定條件的。那麼,終止勞動合同要滿足什麼條件呢?請閱讀下文詳細瞭解。
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
7、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有證據證明是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
8、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9、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勞動合同終止;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提醒您,現在《勞動合同法》已經將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由“約定”改爲“法定”,也就是說,勞動合同只有符合《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情形之一,纔可以終止。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