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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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是什麼?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是什麼?

雖然勞動合同終止與勞動合同解除會讓勞動者與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消滅,但畢竟終止和解除還是存在一定的差異。並且法律中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與解除的條件也是不同的。那到底能夠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都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是什麼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4)勞動者退休、退職、死亡的。勞動合同當事人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勞動者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爲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2、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將一方提前若干時間通知對方作爲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提前通知的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老職工,當你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合同的終止是一種自然終止,用人單位不必提前30天通知你,也不必向你說明理由,你也不可以強行要用人單位說明理由,只要符合期限屆滿的條件,用人單位與老職工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二、勞動合同終止是否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終止時,符合以下六種情形的,企業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1、合同期限已滿。定期的勞動合同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後,除非雙方是依法續訂或依法延期,否則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目的已經實現。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工作完成以後,或其他類型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的條款全部履行完畢以後,合同因目的的實現而自然終止;

3、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企業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對企業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以後,企業勞動合同就此終止;

4、當事人死亡。勞動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終止;僱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終止,也可以因繼承人的繼承或轉讓第三方而使合同繼續存在,這要依實際情況而定;

5、勞動者退休。勞動者因達到退休年齡或喪失勞動能力而辦離退休手續後,合同即行終止;

6、企業不復存在。企業因依法宣告破產、解散、關閉或兼併後,原有企業不復存在,其合同也告終止。

此時都需要符合法律中的規定才行,不然就會給當事人造成不利的後果。而在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也不是必須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一般在具有上述幾種情形的時候,單位才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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