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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加班怎麼補休有規定嗎?

一,春節加班怎麼補休有規定嗎?

春節加班怎麼補休有規定嗎?

春節加班補休是沒有規定的。關於加班補休有無期限是看用人單位自行安排的。休息日加班可安排補休,補休後則不再支付加班工資,而法定節假日加班則必須按規定支付職工加班工資,不可用補休替代。單位制訂的考勤制度不能與相關政策法規相背。因此,單位春節加班一天補休多少天,若不能及時安排其休息日補休的話,則應按政策規定一併支付其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

一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二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三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費是違法的。

二,節假日加班費的支付標準

(1)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三,加班費的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費的標準是: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春節加班關於補休,是要看用人單位自行安排的,如果有安排補休的話,是休息日加班。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的必須按照相應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不可以用補休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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