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調解申請表怎麼寫?
一、勞動爭議調解申請表格式
1、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勞動爭議調解申請表”。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分別寫明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如果申請人、被申請人是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果申請人、被申請人委託代理人的,應在其項後寫明委託代理人的情況。
(3)事由。
2、正文
(1)調解請求。簡要寫明申請人提出調解的目的和具體請求事項。如有多項請求,應分項列出。
(2)事實部分。應寫明申請人、被申請人勞動法律關係存在的事實,以及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情節和後果。
(3)理由部分。要根據勞動糾紛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闡明申請人對糾紛的性質、被申請人的責任以及如何解決糾紛的看法。
(4)證據。要儘可能列舉足以證明糾紛事實的證據名稱、件數或證據線索,並寫明證據來源。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3、尾部
(1)致送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名稱。
(2)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如果是法人應加蓋公章。
(3)申請時間。
二、勞動爭議調解申請表製作的注意事項
(1)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的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明確企業調解的適用範圍是寫好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的前提。根據有關規定,下列四種原因,申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一是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二是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三是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四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爭議。
(3)申請人可以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提出調解申請。以書面形式提出的,應填寫申請書。
(4)關於時限的問題。根據有關規定,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30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調解委員會提出。
三、勞動爭議調解申請表範本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表
申請人:
姓名(或用人單位名稱) 性別
地址 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被申請人:
姓名 性別
地址 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事由:因××××(事由)產生爭議,申請調解。
調解請求:
事實與理由:
爲此,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請依法調解。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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