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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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主動放棄繳納社保,發生工傷,企業需要承擔責任嗎

用人單位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其法定義務,不管是不是員工自願放棄參保,只要公司未給員工繳納社保,在工作期間意外受傷被認定爲工傷,原本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都得公司來支付。如果員工因公死亡,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企業還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員工主動放棄繳納社保,發生工傷,企業需要承擔責任嗎